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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割机的三包规定

发布时间:2009-12-08  作者:农业信息网 阅读:(152)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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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导读]  三包原则:  1、谁销售、谁服务;  2、能修则修,以修为主;  3、农忙期间因质量问题同一零件修理两次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,凭旧

  三包原则:

  1、谁销售、谁服务;

  2、能修则修,以修为主;

  3、农忙期间因质量问题同一零件修理两次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,凭旧件更换新件。

  三包期限:

  1、整机三包一年。

  2、主要部件三包两年,主要部件包括:内燃机机体、气缸盖、飞轮、机架、变速箱壳体、离合器壳体。

  3、启动机、发电机、电瓶三包期三个月。

  4、正常磨损件、易损件等不予三包。

  三包范围:

  1、收割机在三包期内,用户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、维护、保养,经服务站鉴定员鉴定属产品质量原因而发生的零件损坏,按规定予以三包处理。

  2、购销双方如有特殊约定的,按双方的约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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